公租房取消资格会通知吗 心理 关注:8.19K次 会有通知。承租家庭提前30日向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结清相关费用,在规定期限内将住房腾空交回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在解除租赁合同15日内,通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须重新申请。 标签: 租房 取消资格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www.chaoliuxuan.com/shcl/xinli/v07yw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