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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新企业要考虑哪些问题

成立新企业要考虑哪些问题

成立新企业要考虑哪些问题

注意人员、成本、物料、水电、流水账和备用金,一切都要有预算,不能超出预算,不然资金链就会断。

还有一些法律问题,在公司刚成立时需要多加注意,例如: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的成立日期。

在公司成立前,发起人有可能甚至有必要以公司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签订合同,如认缴合同、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公司成立前合同),即使公司后来没有成立或成立后不履行合同,这些已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由于签订合同时公司尚未成立,一般来说,发起人应当对其所引起的债务负责。不过在一定条件下,公司也有可能对合同债务负责,在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采纳了上述合同,公司就应与发起人对其所引起的债务负连带责任。自承诺之日起,公司就成为了合同当事人,当然应当履行义务。

公司注册需要注意以下这些问题:第一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类型企业按组建形式可以分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目前,90%以上的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以注册资本承担对外赔偿限额),而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因为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而选择这2种企业类型的较少。第二公司注册费用公司注册费用由行政收费、银行开户费用、验资费及代理公司服务费构成。不同地区对于公司注册登记费用的补贴政策是不一样的。每家代理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也略有差异。第三特殊项目审批属于以下行业的公司,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特别准证,也叫前置许可。如:加油站,成品油仓储,屠宰,教育,宗教团体,拍卖业,典当业,刻章业,停车场,律师、会计服务等项目。

不管是设立公司还是设立分公司都是需要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设立的,公司发展壮大后,为了更好的开展经营活动,可以在一些地区设立自己的分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按照法定的程序登记设立,那分公司设立所需材料有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标签: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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